采购管理
加强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采购渠道的管理,防止因采购劣质食品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。
(一)、食堂采购员由食堂管理员兼任,负责食品采购,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各采购商。
(二)、供应商管理规定: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:
1、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: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负责人身份证,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。
2、特别是大米、面粉、菜油、调料、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,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、证书:卫生许可证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、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。
3、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,如蔬菜类供应商,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,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。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。
4、长期合作的供应商,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,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、卫生、定价办法、配送方式、退换货、货款支付方式、食品安全责任等。
5、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、送货单、收据等送货凭证。
6、食堂管理员及总经办相关人员应经常关注市场行情。如发现原供应商的价格偏高,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降价,协商不成应立即更换供应商,寻求价格更低的合格供应商并进行合作。
7、食堂管理员及总经办与采购相关的人员在采购中,不得暗箱操作,收受任何回扣,一经发现按公司有关制度严肃处理。